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
今年以来,市财政局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着力践行“三个工作法”,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,牢固树立过“紧日子”思想,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支撑,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:
一、2024年工作总结
(一)预算收支情况。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。初步核算,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.3亿元,增长2.9%。其中,税收收入38.1亿元,增长3.6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.5%;非税收入12.2亿元,下降11.4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.5%。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。初步核算,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0.7亿元,增长7.4%。其中,住房保障支出5.5亿元,增长3.6%;卫生健康支出7.8亿元,增长7.3%;农林水支出18.5亿元,增长4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亿元,增长8.9%;节能环保支出4.7亿元,下降9.7%;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.7亿元,增长4.1%;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.7亿元,增长20.1%;商品服务业支出13.3亿元,下降3.7%;住房租赁补贴支出1.5亿元,增长48.9%。三是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。初步核算,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.9亿元,下降57%。其中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.7亿元,下降53%,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76.6%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0.2亿元,增长114%。
(二)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和措施。一是聚焦财源建设,提升财政支撑能力。坚持财源建设首要地位不动摇,深入实施市级财源建设工程和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,全面推进“十大工程”,加快构建新型财政体制。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85.5亿元、新增政府债券345亿元、特别国债转贷资金16亿元、中央预算内投资14.6亿元。二是聚焦职能转变,提高财政服务效能。持续开展“三送一解”和“两高两低”项目谋划建设专项行动,推动各级干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。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。制定并印发了《市级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公开范围标准指引》,为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和三个县(市)区财政预决算信息,提高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。扎实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。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成立了工作专班,开展了暂付款清理“回头看”专项检查等行动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全年市级部门暂付款同比下降39%,县(市)区暂付款同比下降12%。三是聚焦风险防控,加强财政监督管理。强化资金监管。加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,全年共抽查市直部门单位银行账户5595个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66家、预售商品房楼盘89个、公租房项目16个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个、农村耕地力保护补贴项目9个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9个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8个、惠农专项资金发放情况4个、政府采购项目89个、商业综合体国有资产运营情况4个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7个。全年查处违规金额6.7亿元,促进增收节支5000余万元,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比例达12%,非刚性、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超过10%。四是聚焦作风建设,夯实各项发展基础。严格落实“首问责任制”“一次性告知制”和“限时办结制”,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定时限压缩了67%;认真落实“好差评制度”,共收到评价7555条;在全市率先实现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,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机制,完善财政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,探索推进“多测合一”,开展了“会计评估行业专项整治行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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