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机关文员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,完善考评激励机制,促进文员履职尽责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参照《xx局干部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文员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xx局文员专项办及相关处室依据本办法,对机关文员进行日常管理、年度考核、薪资核发、奖惩激励、问责追责。各大队可参照执行。
第三条xx局机关文员,是指按照岗位需求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在xx局机关从事非执法岗位和辅助岗位的工作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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